海关查验的操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2-05-06

  (1) 海关确定查验后,由现场接单关员打印《查验通知单》,必要时制作查验关封交报关员。

  (2) 安排查验计划。由现场海关查验受理岗位安排查验的具体时间,一般当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验计划。

  (3)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授权报关员应当到场,并负责协助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4) 查验结束后,由陪同人员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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