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如何保
发布日期:2012-05-06

  汽车保险方案

  目前,机动车保险包括4个基本险和5个附加险。在这9个险种中,除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性险种,其它的险种都以自愿为原则。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与实际需求进行投保。以下是5个机动车辆保险方案,可以供车主投保时参考。

  一、最低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第三者责任险。

  保障范围: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适用对象:只是想通过年检的个人。

  特点:只有最低保障,费用低。

  优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检车。

  缺点: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自己车的损失只有自己负担。

  二、基本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

  保障范围:只投保基本险,不含任何附加险。

  特点:费用适度,能够提供基本的保障。

  适用对象:有一定经济压力的车主。

  优点:必要性最高。

  缺点:不是最佳组合,最好加入不计免赔特约险。

   三、 经济保险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投保几个最必要、最有价值的险种。

   适用对象:是个人精打细算的最佳选择。

   优点:投保最有价值的险种,保险性价比最高,人们最关心的丢失和100% 赔付等大风险都有保障,保费不高但包含了比较实用的不计免赔特约险。当然,这仍不是最完善的保险方案。

   四、最佳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在经济投保方案的基础上,加上玻璃险,使乘客及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适用对象:一般公司或个人

   优点:投保价值大的险种,不花冤枉钱,物有所值。

   五、完全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无过错责任险+自燃损失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保全险,居安思危才有备无患。能保的险种全部投保,从容上路,不必担心交通所带来的种种风险。

   适用对象:经济充裕的车主。

   优点: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投保的人不必为少保某一个险种而得不到赔偿,承担投保快策失误的损失。

    缺点:保全险保费高,某些险种出险的几率非常小

   投保有哪些技巧

   一、车辆的保险金额要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值,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司机乘客意外伤害险,在投保时根据使用情况投保一个座位或几个座位,如果超过2座,则5个座全部投保比较合算。

   三、第三者责任险有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五个档次,保费分别为1620、1950元、2340元、2570元。一般来说,保20万元比较合适,一般的事故都能应付。

   四、自燃险是对车辆因油路或电路的原因自发燃烧造成损失进行的担保。但轿车自燃事故极为少见,所以投保的必要性不大。

   五、旧车的盗抢险和车损险,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来确定,一般每年折旧千分之十。

   新车投保

   如果您买的是新车,建议您最好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失窃险这些基本险种保齐。

   投保时要注意,既不能一味为省钱而不足额投保,也不必多花钱超额投保。由于汽车保险费的费率是固定的,因而交费多少取决于汽车自身保险金额的高低。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就是车辆价值多少就保多少。有人为节省保险费而不足额投保,如20万元的轿车只保10万元,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就不能得到足额赔付了。

   旧车投保

   如果您的车辆临近报废期,那么建议您只保第三者责任险,因为这类临近报废期的车,车况较差,再投入很多显然不太划算。

   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明明手中是一辆旧车、评估价值不过5万元,却偏偏要超额投保,保额18万元,以为自己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后获得高额赔偿。其实这是个误区。实际上,保险公司只按汽车出险时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此外,如果你已在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即使你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再投保,也不可能拿到双份的赔款。

   投保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九、提前续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十、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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