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 海关编号:
进口口岸
备案号
进口日期
申报日期
经营单位
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名称
提运单号
收货单位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征税比例
许可证号
起运国(地区)
装货港
境内目的地
批准文号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杂费
合同协议号
件数
包装种类
毛重(公斤)
净重(公斤)
集装箱号
随附单据
用途
标记唛码及备注
项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地区) 单价 总价 币制 征免
税费征收情况
录入员 录入单位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海关审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
审单 审价
报关员
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签章)
邮编 电话 填制日期
征税 统计
查验 放行
以上是《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表格样本,填制方法如下所示:
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一、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外,其余的进口货物申报手续均适用《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某些非贸易渠道进口的物品,如捐赠物资,礼品,外国企业、新闻等常驻机构进口的公用物品等,也适用本报关单。
二、栏目填写规范
1、进口口岸: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如文锦渡、广州等。可从提单上查悉。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要填写全称。
中外双方仅执行技术合作项目,未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填报参加该项目的境内单位。捐赠进口物资,应填报直接受赠单位。
委托报关企业代办报关手续的,应填委托单位名称。
3、收货单位:填明进口货物最终收货使用单位名称及所在地。